矿用材料(工业用氢氧化钠)招标公告
山西 2017-04-10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入围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使用地点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单位,代储代销,选择入围厂商。共分一个标段:晋正招[2017]021
工业用氢氧化钠10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有效的三证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盖红章的复印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3)一般纳税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5)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7)银行资信证明;(8)生产厂对该项目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9)无行贿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涵,出具时间以开标前两个月为准)(10)不接受不诚信供应商报名,包括代理其产品;(11)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_2017__年__4__月__10__日至__2017__年__4__月__17_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_9__时至__11__时,下午__3__时至__5__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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