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项目名称 | **石化公司化学试剂项目 | ||||||||||||||||||||||||||||||
项目编号 | 登陆后可见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化学试剂,计划采购数量767笔,详见附件4采购货物明细表,用于**石化公司全区二级厂化验室检验用剂,技术要求登陆后可见 使用功能:登陆后可见 技术标准:登陆后可见 质量要求:登陆后可见 服务:登陆后可见 项目进展情况:本已由**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经销商,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其产品处于正常状态(非冻结或终止)。投标人需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需要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件注明有:易制毒经营项目);安监部门颁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二、三类;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当地**机关颁发的《易制毒化学品行业登记备案证》及其年审记录,如果该备案证为新颁发证书,且颁发日期在登陆后可见后的,可不提供年审记录。上述所有证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一旦评委会需要检查原件,要求投标人在三十分钟内送达至评标现场。 3. 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4.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业绩要求: 7.1 业绩有效时间:****年至今 7.2 业绩有效范围:中石油或中石化或中海油公司所属的地区公司应用业绩。 7.3 业绩数量下限:4个。 7.4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 化学试剂供货合同复印件和供货发票复印件。提供的供货发票复印件上的总笔数和数量可以小于供货合同上的总笔数和数量(合同和发票上的价格可以涂盖,但其他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此处所指的供货发票是指在该合同执行期间内开具的发票) 7.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2)投标人须按附件(或投标人须知付前表)中技术规格书中格式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 (3)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前述供货合同原件备查。 (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8. 本次招标拟签订****年三集中框架协议,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数量只作为参考,实际数量按买方工厂实际领用量结算,签订价值合同。 9. 根据相关规定,化学试剂要求为零库存,为了保证随时供货,中标供应商需在**市有临时中转库;送货方式:具体送货时间不定,送货方式为零星、小批量;送货地点:根据实际需求分别送至**石化公司各二级单位。 10. 附件4采购货物明细表中采购剂种如有指定的制造商,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货物为该指定制造商生产的产品。 11. 投标人必须使用公告附件4中的采购货物明细表进行分项报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版采购货物明细表分项报价,并且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提供该分项报价的EXCLE电子档表格(表格装在U盘内),未按照附件4格式提供采购货物明细表分项报价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附件4中采购货物明细表内共有767个序号,对应767个采购物品,每一个序号对应一个唯一的物料编码,每一个序号或物料编码对应采购物品只能报一个唯一的单价和总价(即使附件4中每一个序号或物料编码下对应多个制造商的产品,也必须报一个统一且唯一的单价和总价)。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登陆后可见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04-10 17:00:00.0 | |||||||||||||||||||||||||||||||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年 4 月 1 日至 ****年 4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00分,向**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 2、招标文件每套售 ****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我公司不支持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个人汇款标书费不予退还;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招标文件”。 3、若投标人为非**石化物资供应商成员,需要按照(附件1:**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格式准备电子版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U盘)。 4、“营改增”重要提示 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4-26 08: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04 月 26 日 8 时 30 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必须保证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核查信息为准。投标申请人也可委托中国境内的知名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开具担保金额为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见附件3:投标保函样本),该投标保函由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核实信息为准。 4、潜在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不递交投标文件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中心。否则,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将被记为一次不良记录。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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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联 系 人:金东海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1 266 148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288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