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河发电厂保温拆除与安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发电厂,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全厂范围内的保温拆除及安装工作,其中包括抽炉烟内保温的耐火可塑料、外保温的硅酸铝板、镀锌铁丝网、保温面层(抹面灰、彩钢板)。预计工程量:
硅酸铝板 |
彩钢板 |
耐火可塑料 |
镀锌铁丝网 |
抹面 |
679.39立方米 |
266.35平方米 |
8立方米 |
1580平方米 |
2386平方米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的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需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类似保温拆装施工业绩。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11日到2017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需提前预约),逾期不再受理。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也可以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注册并报名。报名资料中必须写清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招标文件将在以下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合格潜在投标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提供“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8)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注:1.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所有报名资料需放在一个word文件里。
2.资料不全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后补资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情况将通过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通知各位投标人,请及时查看电子商务平台回复情况。
3.报名资料中需写清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等基本信息。如投标人在报名时不标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造成的工作人员无法及时联系各位投标人所造成的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
4.报名阶段不需要办理标书款事项,如报名通过工作人员会联系各位投标人办理标书款事宜。未按要求办理标书款的,售后不退。
4.4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1.2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