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贵港供电局220kV芙蓉站等9站电缆防火处理及二次屏柜封堵项目
项目编号:0006200000006686
采购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220kV芙蓉站、瑞雪站、太华站、谢村站,永安站、桥圩站、西山站、覃塘站、东龙站等9座变电站由于历经多次技改,部分电缆未进行防火处理,主控室部分屏柜封堵不严,未满足设备规范化及标杆变电站的建设需要,需进行重新封堵。共对电缆层电缆进入盘柜孔洞封堵防火隔板,填充防火堵料、喷涂防火涂料90个,主控室屏柜内防火封堵90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类《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等级。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4、至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采购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7、具有自行办理工程所在地开工相关手续的能力并有书面承诺;
8、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及时的质保期内维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