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电业局2017年修试管理处110kV变电站35kV电压互感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DYJCJXJ-2017-007-2
一、采购条件: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7年修试管理处110kV变电站35kV电压互感器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现向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 包件1(35kV干式电压互感器),具体详见后附表;
2.2.交 货 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90日内;
2.3.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采购内容,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者提供其它能够证明的材料);
3.4资格要求:
3.4.1包件1(35kV干式电压互感器):
(1)具有同类产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原件)
(2)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
(3) 投标人必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资格预审“第25标段-220kV及以下户外电压互感器” 合格供应商,开标现场必须提供《2017年度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原件)。
3.5未因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且在整改期内;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
3.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7供应商近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2016〕22号《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
4.1同一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名(含)以上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谈判,同一名授权代表只能接受一家供应商的委托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4.2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领取谈判文件
5.1报名时间:2017年04月12日至2017年04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