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产业园中环生产厂房4.9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内蒙古新环宇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呼市赛罕区宝力尔街中环产业园一期生产厂房及办公楼屋顶、二期生产厂房屋顶、铸锭炉及坩埚成产车间屋顶、WWT车间屋顶、砂浆回收生产车间屋顶。
2、建设规模:新建总装机容量 4.9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规格为280Wp型号的单晶太阳能电池组件17556块,光伏区域占屋顶面积约5044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692万KWh。
3、项目总投资:3144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
1、标段名称:中环产业园中环生产厂房4.9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标书编号:FZK2017-2-153
3、招标范围:中标单位负责中环产业园中环生产厂房4.9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的全部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含组件)、施工、电气安装、接入、对端间隔、调试、验收、并网发电和最终交付投产。
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完成(具体按合同执行)
5、质量标准:达到国际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收、冻结和被破产状态。
(7)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4月12日至2017年04月18日,逾期不再接受投标报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