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林州市第四中学物业管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林州市第四中学,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林州市第四中学校园所有区域的保洁、宿舍管理、门卫、水电维修、绿化、花草树木修剪等物业管理。
2.3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1年。
2.4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
2.5 采购编号:LCG-2017-32
招标编号:CG-2017-04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二)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三)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四)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保证对所做承诺负责)
3.2 投标人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4日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