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曹妃甸检验检疫平台等三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2017-04-11
项目名称:曹妃甸检验检疫平台等三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DTS201704-CFDZBQ-CG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曹妃甸检验检疫平台等三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二次
数量:1项
用途:曹妃甸检验检疫平台项目、曹妃甸检验检疫处理区设施项目、仓储加工物流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投标人的要求;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财务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报告书编制的要求。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以下资料提供的不齐全将拒绝接受其报名,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料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4)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留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