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华润电力  试验  保温管  输送机  调试  起重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招标 » 正文

蛟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蛟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蛟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蛟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蛟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经蛟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项目业主为蛟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期:2017年6月25日前建成并网发电。
2.3建设地点:蛟河市12个村部及两个社会福利中心、一个镇政府的屋顶。
2.4招标范围:光伏场区及配套并网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运营及维护。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为准。
2.5标段划分:
序号 乡政街 行政村 建设地点 面积(平方米) 装机容量(kw) 标段
1 前进乡 新光村 村部 100 17 一标段
2 前进乡 梨树沟村 村部 100 17
3 新站镇 珍珠村 村部 200 20
4 新站镇 仁和村 村部 205 20
5 乌林乡 靠林村 村部 200 8
6 乌林乡 青顶子村 村部 200 17
7 庆岭镇 新开河村 村部 150 20
8 庆岭镇 新华村 村部 300 25
9 漂河镇 镇政府 250 40 二标段
10 漂河镇 社会福利中心 370 40
11 漂河镇 新春村 村部 110 17
12 新农街 兴农村 新春村 200 8
13 新农街 西山村 新春村 200 8
14 奶子山街 建设村 新春村 232 25
15 黄松甸镇 社会福利中心 352 25
 
2.6工程质量标准: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安装人员。(企业经营范围有光伏组件销售、光伏工程施工等);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能超过2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牵头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