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4×1000MW(1、2号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含化学树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4×1000MW(1、2号机组)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关于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16】718号),项目业主为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4×1000MW(1、2号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1000MW工程作为甘肃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调峰火电项目,就近利用新疆哈密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当地的国有未利用土地资源,与当地清洁能源基地相配合,并与西北750千伏电网建设相协调,对千万千瓦级风电及光电的外送具有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本工程初步设计按四台机组进行规划,分步建设,本阶段按两台机组(1、2号机组)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必须的公用系统随1、2号机组建设。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业绩要求 |
14 |
汽机房行车 |
招标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1、2号机组)工程汽机房行车2台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
投标人必须至少已有用户签署的两个工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主钩额定起重量≥130T,副钩额定起重量≥35T)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设备的主要结构特点。 |
15 |
翻车机及其配套调车设备 |
招标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1、2号机组)工程翻车机及其配套调车设备1台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
本工程所采用的同类型产品应5年内2台双车翻车机运行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需提供合同、验收及运行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安装投运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 |
16 |
振动煤篦(含翻车机煤斗振动煤篦及汽车卸煤沟振动平煤篦) |
招标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1、2号机组)工程翻车机振动煤篦2套、汽车卸煤沟振动平煤篦11套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
产品应具有600MW机组相似条件下四台运行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需提供合同、验收及运行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安装投运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 |
17 |
活化给煤机 |
招标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1、2号机组)工程活化给煤机4台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
本工程所采用的同类型产品应5年内在600MW机组或相似条件下4台双车翻车机运行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需提供合同、验收及运行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若为进口产品可以接受代理投标。 |
18 |
斗轮堆取料机 |
招标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1、2号机组)工程斗轮堆取料机2台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
产品应在5年之内600MW及以上机组或相似条件下,有投运2台以上堆、取2500/2500吨及其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验收及运行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 |
19 |
除渣系统 |
招标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1、2号机组)工程除渣系统2套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
投标人必须提供四个600MW级及以上机组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验收及运行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 |
20 |
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含化学树脂 |
招标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1、2号机组)工程2台机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1套含化学树脂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
投标方的产品应在近五年内600MW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至少4台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如有技术引进方或与其合作的国外技术支持方,必需由国外技术引进或支持方负责本设备的性能保证(需提供合同、验收及运行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 |
21 |
化学加药设备含辅机冷却加药处理设备、化学加氧设备 |
招标人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1、2号机组)工程化学加药设备含辅机冷却加药处理设备、化学给水、凝结水加氧设备各1套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 |
投标方的产品应在600MW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至少4台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如有技术引进方或与其合作的国外技术支持方,必需由国外技术引进或支持方负责本设备的性能保证(需提供合同、验收及运行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 |
设备的具体数量如有变化,以招标人最后的澄清为准。
2.3 交货时间: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具体进度进行调整。
2.4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甘肃电投常乐电厂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业绩要求中特别指出接受代理商的设备除外),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有关资质。
3.4业绩要求见上表。
3.5投标人须提供2014至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
3.6投标人须通过ISO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3.8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为“无”。
3.9 投标人须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0 银行资信证明。
3.11投标人必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必需),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以上标的物设备四台套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并附有用户签署的初步验收证书及合同复印件。
3.12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生产许可证(若必需)、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和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有关鉴定材料(含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14时00分至2017年4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3标书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5月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