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红河供电局(含分局、县公司)配网线路标识完善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的委托,对红河供电局(含分局、县公司)配网线路标识完善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对红河供电局(含分局、县公司)管辖范围内的35kV及以下配网线路进行标识完善,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
2.3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电网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2.4安全要求: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为1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包括有广告设计、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相关内容;
3.2需同时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室内装饰设计及施工丙级及以上质资证书;
3.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4至少4人具备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两种人”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3.5必须提供工作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劳动用工证明资料;
3.6提供项目经理、安全员为投标本单位人员的资料证明,及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在当地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资料(至少近3个月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社保证明);
3.7投标单位必须出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或处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期内;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和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1日至2017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