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18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业主”)。根据建设需要,需对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及110kV人白线进行迁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及110kV人白线迁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州市
2.2建设规模: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施工监理、110kV人白线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暂定13个月。其中太成立交至金盆立交10kV以下电力迁改施工及110kV人白线电力迁改施工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其余部分要求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含通信)、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4)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周六、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