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1、2号机组脱硝改造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改造二次公告
内蒙古 2017-04-13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1、2号机组脱硝改造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改造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1、2号机组脱硝改造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改造位于巴彦淖尔市内。
1.2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1、#2机组脱硝CEMS系统升级改造的设计工作,并出设计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进行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1.3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按甲方要求执行,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许可证(CMC证书);
2.2.2进口仪器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
2.2.3具备国家环保部环境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及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证书);
2.2.4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2.2.5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类似脱硝CEMS 成功应用业绩及至少有3台以上的300MW机组及以上超净排放改造成功应用业绩合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13日9:00起至2017年4月1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