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3×46MW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3×46MW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3×46MW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项目。
2.2 招标范围: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工业园3×46MW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项目涉及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 2017年8月15日前完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3.2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3 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7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