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DJS-2017-0257
2. 工程概况: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克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环境监理。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鄂温克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落实和试运行期的运行效果情况进行监理,并提前出具监理方案。对各项环境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深入现场、采集信息、整理资料,做好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监理记录,并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鄂温克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三同时”工作。协助招标方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项环保问题;
投标方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规范、协调与约束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全面落实;
投标方对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中出现的重大环保问题、污染事故,及时向建设单位、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现场建设情况,依据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具备环保验收条件后,投标方负责联系环保行政部门及时进行环保监测及环保验收。每完成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行一次环保验收。投标方确保在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168小时试运结束)30天内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投标方负责完成所有环保验收相关资料,并安排专职人员协助招标方办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保验收申请,安排环保验收流程,组织超低排放工程环保验收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投标方负责协调环境监测、环保验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招标方按期完成环保验收工作,若需招标方协助完成,所产生的一起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投标方在项目施工期间,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招标方提供环境监理方案,工程改造完成后10内向招标方提供环境监理报告10份。投标方确保每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168小时试运结束)30日内完成工程环保验收工作。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家电厂环境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经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考核,在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具备环境监理能力机构名录中。(鉴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2015年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机构目录的公告”已过期,若中标单位下一步未经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考核,不再具备环境监理资质,则与招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4月14日至2017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6.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05月0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