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内,需对站内一二三期部分已损坏的汇流箱元器件进行制造、更换储备工作。
1.2招标范围
包括供货范围内汇流箱元器件及其附件的设计、选择、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具体为需要在原有北京意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YGSC-I16的汇流箱基础上对相关元件进行更换,主要需要一、二期汇流箱电流板8路300块,一、二期汇流箱电流板6路50块,一、二期汇流箱通讯主板20块,一、二期汇流箱电源25块,一期二期汇流箱高压板25块,三期用汇流箱通讯主板30块。(详见招标文件)。
1.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至指定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板车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智能防雷汇流箱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2)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智能防雷汇流箱必须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达到国家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4)具有近3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设计和制造过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的智能防雷汇流箱业绩,其中高海拔地区累计达到50MW及以上,以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评价为准。
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14日9:00起至2017年4月18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录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以及公告第2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6元。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