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天然气2×100MW热电联产工程#1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和#1、#2机组涉网试验调试招标公告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浙江南浔天然气2×100MW热电联产工程#1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和#1、#2机组涉网试验调试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本标段为国电浙江南浔天然气2×100MW热电联产工程#1、#2机组各专业特殊试验、涉网试验、#1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和#1机组性能试验标段,所有属于火电厂应调试的分系统及整体启动调试项目均为本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含发电及送出)并按《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2009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中关于调试单位的责任及《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调试》分册中火电厂分系统、整套启动、特殊调试项目。投标方应完成本工程单体调试必要的配合、本工程所有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及以及72+24小时满负荷移交试生产期间的配合、调整、完善等工作(除厂外热网EPC、水岛EPC工程外)。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燃机、锅炉、汽机、电气、热控、化学、水工等各专业的分系统调试、接入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调试、供热系统调试、并网安全性评价相关试验、机组性能试验、试生产期间的配合、调整、完善等。包括厂区消防气体、泡沫及消防报警系统调试工作,包括与气体消防及报警系统的调试配合协调(“纳总”)工作,包括EPC、全厂消防与其他相关系统的联调等工作。
1.3.2 服务期限
从调试项目部入厂至保质期结束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09:00起- 2017年04月24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