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库尔勒市东山山谷的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分为两期建设,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100吨。其中一期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50吨,配置1台750吨/日的垃圾焚烧线和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预留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350t垃圾焚烧线和1台6MW汽轮发电机组;
2.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7200万元;
2.4设计周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完成库尔勒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各阶段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至竣工验收结算的后续服务等涉及设计的全部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技术资料及相关资料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3.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具备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工程(火力发电、余热发电、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4日至2017年0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