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厂区道路原设计荷载标准为汽-20级,主干道大部分路基利用建厂阶段的施工道路面层,原施工道路面层大部分为砼结构(砼厚度约合200mm,原承载基层厚度约合300mm)。
现厂区沥青道路是在投产前后二次摊铺的面层(一般区域厚度为100mm厚左右,即100mm厚AC-16粗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道路路基、面层经历了建设期间施工车辆及投产后厂区内各类生产车辆的碾压,前后使用周期近九年时间,目前部分沥青道路出现严重破损。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北侧沥青道路损坏维修施工工程。
承包方式、施工条件:包工包料,厂区及隶属电厂辖区范围不设材料拌合场地。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分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2.2.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2.3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备至少3个600MW等级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土建施工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主要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17日9:00起至2017年4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