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仪征风电场一期60MW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4月17日9:00起至2017年4月21日17:00止华能仪征风电场一期60MW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验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仪征风电场一期60MW工程位于仪征市月塘镇、枣林湾镇丘陵地区,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变电站,变电站所有部分一次建成。
1.2招标范围:
升压站内装设一套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主要包括:报警控制器,感温及感烟探测器,线形感温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系统连接导线等。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至报警控制器,并经控制器发往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在项目完工后、投入使用前,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取得消防《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处于该项目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3投标人须至少承担过2个风电项目业绩或类似本工程的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消防验收业绩证明。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17日9:00起至2017年4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