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游客服务中心EPC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修武县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焦作云台山文旅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游客服务中心EPC建设监理项目
2.2项目概况:占地66.03亩。主要建设内容:游客服务中心服务楼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3000㎡,建筑面积5000㎡;餐饮、住宿及水、电、消防、安防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一层、两层、三层错落布置,占地面积41000㎡,建筑面积13000㎡。
2.3建设地点:修武县高铁广场南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标段;
2.5招标范围:修武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含土建、装修及精装修、给排水、强弱电、空调暖通、设备安装、园林景观及室外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包含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任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8万㎡(含)以上监理类似业绩;
3.4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劳务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6月1日以来连续近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5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承办人),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4月25日24:00前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