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滨河南路信号灯具、电缆及供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市政道桥工程项目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滨河南路信号灯具、电缆及供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滨河南路信号灯具、电缆及供电设备采购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配套供电设备
标段二:信号灯具、杆件及电缆采购
投标人应就该项目的每个标段进行单独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3、工期:每标段30日历天。
4、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标段一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持有所投“箱式变压器”制造商授权证明(开标前须提供所投箱式变压器的制造商授权证明原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标段二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持有所投“信号灯具”制造商授权证明(开标前须提供所投箱式信号灯具的制造商授权证明原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投标人报名
请于2017年4月19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25日18时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