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TLJTC-2017-115
受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主厂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主厂房屋面防水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3.招标内容: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主厂房屋面防水到达使用年限,破损严重,现需要对屋面防水进行整体改造,拆除原有保温防水结构体系后重新施工,施工面积约5200平方米,涉及原有屋面保温防水拆除及隔汽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聚酯胎),保温层(Ⅲ型喷涂硬泡聚氨酯),防水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聚酯胎)等施工,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4.合格投标人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已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的的屋面卷材防水工程业绩至少3份(合同业绩及竣工验收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6日的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