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70419_1058850016 |
中盈(分)招字2017064江城县曲水镇财政所业务楼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江城县曲水镇财政所业务楼建设项目已经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有关规定,受江城县曲水镇财政所的委托,就“江城县曲水镇财政所业务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7064)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谈判概况
2.1项目名称:江城县曲水镇财政所业务楼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7064
2.3施工内容:总建筑面积为527.59㎡,占地面积171.46㎡;层数为3层(不含出层面楼梯间);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三级,设防烈度为7度。
2.4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5工期:供应商承诺最短工期。
2.6项目地点:江城县曲水镇财政所
2.7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项目预算:133.27281万元(壹佰叁拾叁万贰仟柒佰贰拾捌元壹角整)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任意2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任意2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4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谈判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
联系人:刘强
手机:18811122893
邮箱:zgdlzbcg@163.com
Q Q: 2226482082(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