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直埋预制管招标,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CHDTDZ063/17-CL-0101 |
直埋预制管 |
1901 |
直埋预制管 |
四、工程概况
本工程从漳平火电有限公司新建一根供热管道分别敷设到工贸片区(登榜、西园工业区)、富山片区(含内坑片区)、和平工业区(和安片区),为园区热用户企业提供热源,蒸汽管道总长度约21.93千米(展开长度),其中主管道长度约15.66千米(展开长度),管网的土建按远期方案预留。项目投资由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注册时间应大于5年;
4、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2012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供热管网工程(含DN600及以上工作管径)直埋预制管(软质保温)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需备合同原件待查;
5、 投标厂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 4月19日至 4 月25 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5 日止。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