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县界首一、二期风电场工程塔筒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F04006117JZ01SB005-120540000001 |
广西兴安县界首一、二期风电场工程塔筒 |
50套金风2.0MW机型配套塔筒,包含基础环全部材料、筒体钢板、法兰。 |
2500.00 |
2 |
F04006117JZ01SB005-120540000002 |
广西灵川县灵田风电场工程塔筒 |
30套明阳2.0MW机型配套塔筒,包含基础环全部材料、筒体钢板、法兰。 |
25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的相类似的业绩;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塔筒100套或2.0MW及以上塔筒50套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
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