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黑龙江鸡西市滴道区。
4、招标范围:
脱硝用氨水供货、运输,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按招标方需求分期供货。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2 资格和业绩:
a.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不少于三份。
b.生产厂家作为投标人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 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6.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8、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8.3标书费:571元。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22日至2017年5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8.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及确认投标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