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大道、创新大道、闽江路、淮河路、交大大道、滦河路、汾河路、物流大道、尚德大道节点、7号沟北侧及胶州湾大沽河入海口。工期:720天。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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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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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工程等级为一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五、投标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及执业手册原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5.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上三年度完成经备案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7.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六 、于2017年4月24日9时至2017年4月28日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