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72-60468胶杂-刮矿胶板、汽车挡板(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供销公司2017年所需物资材料采购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本次招标采购品种详见标书内容及标书附件。
2.2本项目要求进行现场审核,若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拟中标人,在供货前需要现场审核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它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2. 3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进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它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2.4付款方式:挂账后6个月付承兑汇票(承兑期6个月)。
2.5中标的新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企业注册资金和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标书附件。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1.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1.5非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2.2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合法的第三方验资证明(准入条件有最低注册资金要求的,币种为人民币)。
3.2.3准入条件中要求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提供税务登记簿(上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如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请到当地国税部门开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事由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价与提交资质证明文件同步进行,资质文件不合格(资料上传不符合公告及准入条件要求的)的投标人报价无效。
5. 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5.1资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本)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5日9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