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亚江等3座变电站蓄电池组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kV亚江等3座变电站蓄电池组更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桂电计函【201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
2.2建设规模:1、更换220kV亚江站两组蓄电池,110kV石塘站一组蓄电池、110kV广场站一组蓄电池;2、对220kV亚江站和110kV广场站改造两间备用间成蓄电池室。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220kV亚江等3座变电站蓄电池组更换项目施工费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2 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6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7 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9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10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