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水工质类菲涅尔式5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太阳岛菲涅尔式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水工质类菲涅尔式5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冀发改能源备字[2016]7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EPC中标人)为 四川苏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标段及工期
2.1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北镜场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00万元人民币;
第2标段:南镜场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00万元人民币;
2.2 工期要求:
第1标段:试桩工期:2017年05月10日-2017年05月30日;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