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江苏省海防执勤码头和桥梁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国家边海防委员会《下达2016年度全国边海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国边办【2016】2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国边海房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预算(拨款)的通知》(苏财建【2016】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海防委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苏省海防委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赣榆区青口镇蓝湾桥梁一座、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桥梁一座、盐城市弶港海堤桥梁一座、连云港赣榆区石桥镇韩口港码头、南通市东灶港海警二大队趸船码头。
2.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1420万元,其中连云港赣榆区青口镇蓝湾桥梁(约180万)、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桥梁(约140万)、盐城市弶港海堤桥梁(约100万)、连云港赣榆区石桥镇韩口港码头(约500万)、南通市东灶港海警二大队趸船码头(约500万)。
2.3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后续服务工作。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有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5.企业业绩:近五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码头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3.6.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主持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以设计合同为准);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主持过类似工程设计技术工作(以设计合同为准);
备注: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至 2017 年 5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为 2 万元。投标申请人需在 2017 年 5月 17 日9:3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方式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上,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也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