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兆瓦机组超净排放改造”后评价项目招标公告(中投咨询)
对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兆瓦机组超净排放改造”后评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概况: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兆瓦机组超净排放改造”项目总投资30469.12万元,主要内容为#1、#2机组超净排放改造。其中#1机组环保改造项目于2014年11月1日开工,2015年5月13日竣工;#2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于2015年4月开工,2015年11月13日竣工。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 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款(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ZTZB-17-003-003 |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兆瓦机组超净排放改造”后评价项目 |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兆瓦机组超净排放改造”后评价项目咨询服务。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行业、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后评价报告,配合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总结、评审等相关工作。 |
1000 |
2 |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资格等级为“甲级”;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近3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火电项目后评价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个火电项目后评价业绩。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7年04月27日15:00---- 2017年05月08 日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网站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