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依托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境内15家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厂区距离较近,总屋顶面积约20万平米,大部分为彩钢瓦结构,少数为混凝土屋面。安装容量为15MW,拟安装280Wp 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53573块。光伏系统所发电能以10kV直接并入国家电网,项目发电类型为全额上网方式。
2、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范围(内容) |
招标编号 |
备注 |
1 |
浙江华电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 二期1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分散厂房12MWp建安工程施工(含材料) |
CHDTDZ072/17-SG-0101 |
|
备注:以上招标内容为初步确定的招标范围,最终招标内容以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质:
本标段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拟派任项目经理和安全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投标人拟派任的项目经理及安全经理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的一年社保证明。
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经理为同一人。
4、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个同等规模的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1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备注:各投标单位必须为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 日-2017年5 月 4日17:00。
3、购标时间: 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 4日17时 。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售价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1 |
分散厂房12MWp建安工程施工(含材料) |
2000 |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