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号、12号炉电梯升级改造招标公告(二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号、12号炉电梯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号、12号炉电梯升级改造
2、工程规模:呼热电公司 11号炉和12号炉东芝电梯经过长期使用后,其各项性能指标出现明显下降,机械部件磨损严重,电气线路老化。主要表现有:曳引轮磨损严重;曳引钢丝绳磨损超标,且已与曳引轮绳槽底部接触;导向轮磨损严重;曳引机运行中有异音,制动器线圈老化、动作时有卡阻现象;轿门门轮磨损严重;轿厢与对重侧的导靴出现严重磨损。加之电梯自安装投运以来未进行过规范性的全面修理,致使电梯的缺陷在不断增加,安全性能日趋下降,为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发生,特此对电梯进行一次系统的升级改造。
3、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4、招标范围:
4.1电梯机械部分曳引驱动更换为同步曳引机及配套部件曳引比2:1;控制部分更换为一体机及配套部件。同时对电梯各部件进行一次规范性大修,并更换限速器、安全钳、靴衬、缓冲器,导轨检查清洗更换磨损超标的导轨,使各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轿厢进行装饰和机房控制柜单独密封。
4.2负责完成负荷试验,试验所需配重块及运输工具投标方负责。
4.3同时负责技术监督局电梯开关告知、注册、备案、检验、注销申请;配重载荷试验等相关程序。
4.4供货带施工。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5、工期:总工期预计为80天,具体时间以机组检修时间为准。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具有2014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并取得电梯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授权书内容应至少包括:销售、安装、维修以及负责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责任的单位;
(2)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05月03日至2017年05月12日。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