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燃气锅炉房低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2建设单位(招标人):北京市大兴区供暖管理中心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工程实施地点:大兴区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2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过去 3 年(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且能满足上述申请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3.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时至11:30时
下午14:00时至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