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太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拟对太湖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管材、管件,详见采购清单。
1.2采购最高限价:672113.50元。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具体分批次供货以监理人或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单位在签订供货合同后必须在太湖县设置供货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符合相应的生产范围,且具有提供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设备、服务和能力;
(2)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PE管材、管件);
(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PE管材、管件);
(4)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必须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2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7:3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