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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湖南株洲)数据中心一期工程110KV变电站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中国移动(湖南株洲)数据中心一期工程110KV变电站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
  

中国移动(湖南株洲)数据中心一期工程110KV变电站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湖南移动计建〔2016〕8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湖南株洲)数据中心一期工程110KV变电站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云田镇菖塘社区境内(云海大道北侧,总部经济园旁)。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共约2440万元(含税价;增值税率按17%)。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等全部工期)。其中,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方案审定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从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至设备到货工期135日历天;施工安装、调试、验收、通电直至交付使用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②采购:工程物资采购(指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合格率必须达到100%;③施工: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工程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设备质保期从设备初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不少于2年。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为中国移动(湖南株洲)数据中心110kV变电站电力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及通信系统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不包含变电站土建的设计与施工),以及所有设计、采购、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服务、手续的办理及一切协调工作。具体内容包括:①设计部分:包括变电站电力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及通信系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报批、评审,提供设备的技术规范说明、图纸以及施工现场与土建单位的配合工作等),中标人须提出工艺对土建的相应要求;②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安排采购,并负责设备的售后服务。采购的主要设备、元器件的品牌必须采用招标文件推荐的同档次或以上品牌的产品;③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以及与当地电力部门及省电力公司的审批、备案手续及各类协调工作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企业登记证。
3.2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含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由省级及以上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及承试资质等级均为贰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指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允许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牵头单位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含)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 2017年5月9日,每日上午 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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