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现对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勘查设计招标,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勘查设计 |
1510 |
15 |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已由华电集团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本项目拟由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注册资本金占项目动态投资的20%,其余80%拟由投资方申请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东厂区内。本期规模:3×220t/h天燃气高温高压锅炉,计划工期:2017年6月开工,2017年11月投产。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2、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近五年所设计的项目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住建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具有至少1个燃气项目勘察设计投产业绩。投标书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投产锅炉还应提供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公告时间:2017年5月5日至5月11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5月5日至5月11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