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国电集团已经批准。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74年,现役三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一期工程投产的1号机组为30万千瓦,1978年末并网发电,已于2011年6月1日关停。二期工程投产的2号机组为60万千瓦,1985年末移交生产。1994年,三期扩建工程(3、4号机组)开工,设计安装两台国产60万千瓦机组,三大主机均为哈尔滨“三大动力”生产。1998年5月3号机组移交试生产。2004年10月,4号机组恢复建设。2007年9月,4号机组移交生产。由于建厂时间较长,附属设施较陈旧。
招标范围:
对厂区内外的主厂房、辅助生产厂房、生产用办公楼及值班室等破损部位及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包括外墙修复及粉刷、防水修复、内墙粉刷修复、门窗封堵及更换、室内设施修复等维修工作。包括拆除物品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1km以内)及施工垃圾外运处置。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及办公楼维修 |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国内两个同类型工程(房屋修缮与维修,合同额1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投标人若提供分包合同,须附最终用户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业绩认定原则: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09:00至 2017年05月11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及办公楼维修 |
|
1200元 |
计划总工期90天 |
GDCX04-JGZB17-0800/01 |
1801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31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