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能源(2015)15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电袋除尘、烟气脱硫、湿式除尘器装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电袋除尘、烟气脱硫、湿式除尘器装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 TC170P2HV 2.3项目概况: 本工程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燃煤主要采用新密和义马地区原煤;燃煤运输主要采用火车转经输煤管带运输,部分采用汽车运输。本工程生产用水拟采用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城市再生生产补充水,备用水源采用荥阳市丁店水库蓄水;生活用水采用城市自来水。工程同步建设电袋除尘、烟气脱硫、湿式除尘器装置。2016年12月开工,2018年9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18年10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4建设地点:荥阳市贾峪镇 2.5计划工期:计划201
中共南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南发改审批[2017]18号、南发改审批[201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南平市委党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共南平市委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中共南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89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图书馆、学员宿舍、教工宿舍、文体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学员食堂及其他(连廊)等。
1.2本次的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等设计、采购、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设备监造、竣工结算造价初步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1.3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
1.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三通一平已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
1.5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开始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决算完成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监理。
1.6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暂为人民币402.7496万元[本项目的监理费计算过程: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暂按41700万元计算,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范围计算并下浮45%计取(浮动幅度值为-45%),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结算时监理服务费根据南平市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造价为基数计算的最终监理服务费为准,下浮系数及各调整系数保持不变。
1.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
2.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①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②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