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北港池海嘉汽车滚装码头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天津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北疆港区,建设两个滚装泊位,岸线长度565M,最大可停靠一艘7万GT滚装船或可同时停靠两艘5万GT滚装船,设计年吞吐量50万辆,堆场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中标单位完成该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工作。
2.3 勘察周期: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的码头工程勘察(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出具的年限证明、业绩合同复印件(且合同或相关资料中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名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函复印件)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5月5日至 2017 年5月11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时至 16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