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G575线巴哈公路项目总承包部钢绞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由中交一公局承建的新疆G575线巴里坤至哈密高速公路,工程所用钢绞线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东天山北坡伊吾军马场,向南经东天山特长隧道穿越天山,终点位于哈密市城北,路线全长76.5公里。全线共设特长隧道11.9km/1座,特大桥2452.8m/1座,大桥6647.8m/19座,中桥444.6m/7座,小桥61m/3座,涵洞65道,通道26座,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分离式立交1座,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1处。拟建路段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与收费站合建),隧道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危险品检查站2处(与收费站合建)。
2.2招标内容:钢绞线。本次钢绞线招标分为 1 个包件,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投标时各包件需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2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从事类似工作3年以上
3.3投标人要选用国内知名厂家总厂生产的钢绞线。
3.4投标人需具备垫资300万现金流以上的垫资能力的企业。
3.5投标的物资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7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供货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9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7年 5月 8 日至 5 月 12 日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