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供水金水源泵站及宁东一期水厂35kV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东供水金水源泵站及宁东一期水厂35kV综合改造工程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建设计划内容,以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水投司发【2017】92号》文件批准并经过董事会研究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水源泵站和宁东一期水厂。
2.2工程概况:对金水源泵站和宁东一期水厂35KV开关柜及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更换改造。
2.3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为两个标段;
Ⅰ标段:开关柜及保护装置;Ⅱ标段: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设备40日历天,施工30日历天。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开关柜及保护装置标段:具有相应设计、制造和实验能力并有同类(35KV及以上)业绩的设备生产企业;设备具体性能、技术参数满足本标段基本技术要求。
工程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同类工程(35KV及以上)业绩;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有同类工程(35KV及以上)业绩,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同类工程(35KV及以上)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提供证件且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函(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均可),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8日上午9时至2017年5月12 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