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丹东电厂的委托,对2017年华能丹东电厂2号机组DCS系统电源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7年 丹东电厂2号机组DCS系统电源改造工程
2.2实施地点: 丹东电厂
2.3招标范围:
2017年 丹东电厂2号机组DCS系统电源改造工程包括:24VDC Power Supply 10A,240W,50 Hz-24VDC电源及其附件16套,整套设备原装进口(规格5X00490G09
5X00528G05)、设备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配件等由投标人负责(全套设备为美国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产品)。
投标人负责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具体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4资金来源:公司批复技改资金,该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2.5质量标准: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最新版)》的标准。
2.6工 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要具有设备原生产厂家“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经销许可,确保提供设备为原厂设备;安装工程分包商要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气设备安装”专项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近三年具有火电厂300MW及以上机组至少3项类似本工程改造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
3.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6分包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8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9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0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施工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工代)主持或主要参加过3项以上300MW及以上规模火电机组DCS系统电源改造工程建设。
3.11投标人熟悉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流程。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口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如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5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8日9:00起至2017年5月12日16:00止,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