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根河光明热电#5抽炉烟内衬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抽炉烟内衬修复工程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抽炉烟内衬修复工程,主要工程范围包括:
2.1主要对5#炉1#、2#、3#、4#角抽炉烟管道,抽炉烟入口和甲、乙、丙、丁磨入口以及1#、2#、3#、4#角落煤口处进行修复。
2.2对5#炉1#、2#、3#、4#角抽炉烟内部进行检查及破损的地方进行修复。
2.3更换或焊补落煤管漏点处;
2.4 对5#炉1#、2#、3#、4#角抽炉烟管道内积灰和杂物进行清理。
- 工程结算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款90%。质保金10%一年后付清
- 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 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工程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时间组织踏勘。踏勘请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管理体系三项证书(环境、质量、安全),年检有效。
4.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3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 (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的投标。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
7.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05 月 04 日0:00起至2017年 05 月 09 日00: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银行开户许可、ISO管理体系三项证书(环境、质量、安全)、提供不少于3项业绩(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招标文件费:10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平台上报名提交资料:
4.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扫描件)。
4.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4 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5银行开户许可副本扫描件。
4.6 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4.7 ISO管理体系三项证书(环境、质量、安全)扫描件。
4.8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使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扫描件。
4.9企业联络表(应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信息)。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05 月 19 日下午 15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