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针对奉贤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约1万2千册档案进行建档和保管,并且分阶段、分批次实现纸质档案电子化,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2)本项目预算金额:63.19万元
5、交付地址:奉贤区。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631900(国库资金:6319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