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北虎山项目部石灰石。
2、工程规模: 2X660MW
3、建设地点: 安徽淮北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虎山项目部石灰石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比例 |
数量 |
交货方式 |
1 |
CWEME-1705-HJ219-1 |
石灰石 |
60% |
暂估18000吨 |
车板交货 |
2 |
CWEME-1705-HJ219-2 |
石灰石 |
40% |
暂估12000吨 |
车板交货 |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履约期限:履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
(2) 能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本标段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经销商投标的,经销商应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或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近年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生产商、经销商所关联的生产商、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1)须具有不少于1个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脱硫用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须具有能提供年产5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采矿许可证;或者具有与矿厂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矿厂需具备采矿许可证;或者年供货5万吨以上的业绩证明等。
6.5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和贸易商不得同时投标。
6.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12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费价格:723元(售后不退)标书费需公对公账户汇款,个人汇款后果自负。。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