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洼龙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4.26亿kWh(联合),年利用小时数为4522h(联合)。苏洼龙水电站建成后接入四川电网,与金沙江上游其他梯级电站共同担负起“西电东送”持续送电任务,对“西电东送”和“藏电外送”具有重要意义。电站在电网承担基荷或腰荷。电站长期运行方式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
计划2020年12月底第一台机组发电。
二、招标范围及编号
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括内容:
(1)4台套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2)备品备件;
(3)专用工器具等。
招标编号:CHDTDZ092/16-ZJ-0101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发电机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4.投标人应具有大型水轮发电机组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与人员,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制造、加工、试验、检验设备装备和仪器。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独立设计和制造过30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其国外控股公司设计和制造过单机额定容量300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并且国外控股公司承诺全方位技术支持合资企业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资料证明),合资企业本身具有制造本项目水轮发电机的加工能力和装备。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安排
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5日17:00。
特别说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5日(不含周六日)出售,全套合计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5)标书款交款凭证。
4. 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2017年5月17日17:00前登录完成网络报名(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否则将不能参与投标):
5.现场查勘的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查勘,若投标人为了编制投标文件的需要,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并考察沿线运输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