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地区摘转供工程(龙凤配电网10kV一级网及10kV冷库、光明二级网工程)施工再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地区摘转供工程(龙凤配电网10kV一级网及10kV冷库、光明二级网工程)施工再次招标(招标编号: THSG(THDQ)-2017-0300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庆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最高限价的1.8%。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 专用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1.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财务要求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3-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 其他要求:此项目施工地点在龙凤区大庆石化家属区,地下、地上管网可能涉及石油化工管线,要求地下隐蔽工程施工、吊装等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会同石化公司相关部门确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